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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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校园无线网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3-03-23   

(华航校发[2013]31号,2013年3月23日印发)

第一条 为确保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校园无线网(以下简称华航无线网)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华航无线网是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组成部分,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之一,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华航无线网工作于2.4GHz或5GHz频段,为无线终端用户提供计算机网络接入服务,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网(CERNET)及其他因特网服务提供商(ISP)与因特网(Internet)互联,实现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第三条 华航无线网由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建设。

第四条 由于存在同、临频干扰问题,未经许可,在教学、办公和学生宿舍等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工作于2.402~2.483GHz或5.15~5.825GH频段、干扰华航无线网正常运行的无线设备,如确因工作需要,需要使用上述无线设备,必须向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安装、启用。

第五条 网络运营商若需在教学、办公和学生宿舍等区域运营工作于2.402~2.483GHz或5.15~5.825GH频段的无线网,必须向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运营。上述网络无论以何种方式建成,学校都对其拥有管理主导权。

第六条 学校保留的SSID(服务集标识)关键字为WLAN.NCIAE,在教学、办公和学生宿舍等区域,任何无线接入系统的SSID中不得出现WLAN.NCIAE(含各种可能引起误解的格式)字符串。

第七条 对SSID中不含WLAN.NCIAE字符串的无线网,学校不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第八条 华航无线网采用实名认证接入管理方式。任何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透露、出租、出借给他人。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用户须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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